观点网 10 月 29 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境外债务重组有关交易的公告,其中包括特别授权强制可转换债的发行和可能向关联人士发行新票据和强制可转换债。
据了解,远洋集团涉及到的债务工具涵盖银团贷款、现有双边贷款及现有票据,其中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 56.36 亿美元。
据此,远洋集团向债权人分发重组对价以置换违约债务,其中包括 22 亿美元的新贷款新票据和削减上述金额后的强制可转换债券及/或新永续证券。
若重组生效日期在今年年底,则重组涉及的本息总计为 62.18 亿美元;若生效日期晚于该日期,远洋集团给出了强制可转换债券最多可转换合计 73.97 亿股新股份。
据统计,这一数量相当于远洋集团已发行股本的 97.1%,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的 49.3%。
值得注意的是,远洋集团的可转债规模达到了房企债务重组新高点。根据上述 62.18 亿美元价值来计量的话,除去 22 亿美元的新贷款和新票据后,远洋集团新发行的强制可转换债权益总额达到 40.18 亿美元。
此前碧桂园、融创债务重组涉及到的可转债规模则为 39 亿港币和 27.5 亿美元。
根据 40.18 亿美元的权益总额,结合此前分配好的 A、B、C、D 四个组别的组别分配比率,不难计算到初始发行金额分别为 8.33 亿、14.50 亿、11.75 亿和 5.61 亿美元。
远洋集团 10 月 29 日披露的组别分配比率,与 7 月 18 日重组支持协议中确定的比率对比有少许调整,将 A 组的分配比率从原来的 60.0%上调至 60.4%,将 B 组的分配比率对应下调 0.4%。
从该笔可转债的特点来看,远洋集团本次发行的强制可转换债券具有不计利息的特点,与此前碧桂园债务重组涉及到的 4.95%可转债利率形成一定对比。
该笔强制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期限为 24 个月,并附带强制转换条款,在到期日前 20 个营业日时自动将剩余可转债进行强制转换。
与强制可转债不同的是,远洋重组计划中涉及到的 22 亿新债的赎回时间战线得到拉长。从披露的文件可以看到,远洋集团为这 22 亿新债分别设置了五年内分三次共同赎回 15%,七年内分两次共同赎回另外 50%,而剩下 35%则在 7 年后得到更漫长的递延安排。
远洋集团在强制转换“契约”下,仍对两年内未到期的可转债设置了可赎回条款,向债权人投掷了极为丰厚的“诱惑”。
这一诱人的“果实”也让债权人初步尝到一部分,提高了债权人信心。
10 月 29 日,远洋集团宣布子公司远洋地产宝财 IV 有限公司成功赎回了一笔总额为 2 亿美元、年利率为 3.8%的增信绿色票据,至此,相关票据均已清偿完毕。
这笔票据实际上就是去年 9 月 15 日公告披露的 8 笔违约美元债务之一。
综上,观点指数认为,远洋集团的错峰偿债实际上是非常不错的策略。65%强制可转换债务和 35 亿新债进行时间划分,不仅能体现出远洋集团有信心在两年内有信心稳定业务营运,获得一定的现金流入,同时也为偿债压力进行一定程度的纾困。
截至今日,英格兰法院就英国重组计划已召开聆讯,而香港法院则于 10 月 31 日安排召开聆讯。远洋集团称,将按英国重组计划和香港协议进行重组安排并刊发公告。
(转自: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