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30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做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聊城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呼富吉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呼富吉限制减刑;被告人唐立霞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拐卖儿童事件回顾:1997 年 9 月 21 日,郭刚堂年仅两岁半的儿子郭新振被人拐走。随后,郭刚堂踏上了 24 年的寻子之路,他骑着摩托车走遍了大半个中国。
2021 年,公安部开展以打拐寻亲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并将“郭新振被拐案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同年 6 月,公安部组织专家,运用最新比对查找手段,成功找回郭新振,失孤 24 年的家庭终于再次团聚。一个月后,涉嫌拐卖郭新振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呼富吉、唐立霞被警方抓获。
2023 年 7 月 7 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一案开庭审理。2023 年 12 月 27 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两名被告均提出上诉。
2024 年 8 月 22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开庭审理。2024 年 10 月 30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该案进行二审二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