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纷纷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具体实施细则,旨在消除老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助力老百姓绿色安全出行。四川省也出台了相关方案,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可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 15%予以补贴,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购买铅蓄电池新车的,补贴标准提高到 20%,每人限补 1 辆新车,最高不超过 500 元。补贴采取“立减”模式,消费者可通过在销售门店扫码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并经验核补贴资格后,到参与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一次完成旧车交售和新车购买,付款时只需支付扣减相应补贴金额后的销售价款。本次补贴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监管提出更高要求,销售主体应销售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合格产品,并且禁止非法改装。目前,全省征选确定了第一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 955 户、回收主体 171 家。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将分析比对老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车架等部件接收和移交数据,严防已回收的车辆及部件再次流入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相关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