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4 日,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任丁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三人在涉及朱明虬与四川旅投约定的业绩补偿事项中,未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上市公司,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罗建欣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思美传媒证券虚假陈述案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加入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2019-10-15 到 2023-12-22 之间买入股票,且在 2023-12-23 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在 2023 年 11 月 27 日下午开盘后买入,且在 2023 年 11 月 28 日开盘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罗建欣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需要注意的是,案件诉讼时效为 3 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投资者需准备股票交易记录、证券账户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等索赔材料。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