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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加强村卫生室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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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2 04: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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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切实整治村卫生室违规采购和加价销售药品等不正之风。通知提出了 12 条具体措施,包括严禁违规购销药品、严格规范管理药品、严密组织督导检查和严肃开展责任追究等。

贵州加强村卫生室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通知要求,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所需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乡镇卫生院要为村卫生室统一采购配送药品,村卫生室要建立进、销、存账册,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保存好相关票据。严禁村卫生室以任何形式从药企、药店和药贩等渠道购进药品,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严禁以任何理由加价销售药品。

通知还要求,村卫生室要配备不少于 80 种药品,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占比达到省级规定要求。药品购销管理和零差率销售情况纳入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严格按照绩效结果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管理指南(试行)》,加强药品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工作,每季度对药品进行 1 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不得超范围使用药品,不得超剂量用药,不得违反抗菌药物使用规定,不得违反静脉用药管理办法,不得替换处方中的药品,不得使用假劣和过期药品。

通知强调,村卫生室要从药品采购、销售、管理等环节入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私购药品、加价销售等违规行为发生,严格落实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监督检查,每季度通报督查情况。重点对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建立购销(用)记录,是否按规定储存养护药品、是否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是否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是否出具规范收费凭证等方面进行抽查,发现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做好线索核查和追踪督查。县卫生健康局要认真履行对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购销药品有凭证、收费有票据、收支有账目等方面规章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织密织牢村卫生室药品安全防护网。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好以上 12 条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督促检查,实行周调度、月督查、季通报、年总结,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严防监管漏洞、严查关键环节、严惩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村卫生室健康服务水平,真正让公众用上安全、放心、有效药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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