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正文

包头九原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提供线索最高奖励 5000 元!

  • 资讯
  • 2024-11-12 02:14:02
  • 7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执行悬赏公告,对被执行人巩宪奎的下落或名下财产线索进行悬赏。根据公告,凡向法院提供真实有效且属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下落或名下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且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不低于判决书的 50%),奖励举报者人民币 5000 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自行支付)。

包头九原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提供线索最高奖励 50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悬赏有效期为 1 年(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1. 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 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或者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或人民法院以及其他机关已经查封、扣押的财产。
  3. 财产线索系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
  4. 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且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财产线索。
  5. 举报人系本院工作人员的。
  6. 举报人与被执行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7. 举报人举报的财产线索无法变现,致使未能实际执行到位的。
  8. 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的。
  9. 举报时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的。
  10. 依据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属于其他不应支付悬赏金的情形。

对于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法院将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并实际执行到位后三十日内将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否则一经本院查实,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如有线索,请联系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72-7152034。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