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中国民生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存量房贷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公告指出,对于需要办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的存量房贷,该行将不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存量房贷客户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按 3 个月、6 个月或 12 个月进行重定价。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原借款合同每年 1 月 1 日重定价的,将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 1 日为新的重定价日;原借款合同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则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新的重定价日。在贷款存续期内,仅支持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