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新修订的《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该《规定》颁布实施 20 年来的首次大修。为了更好地宣传和贯彻这一修订内容,市司法局举办了宣贯培训会暨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启动仪式。
据了解,此次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小切口”立法解决民生领域的“大问题”。《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原则,明晰了工作职责,扩大了援助范围,规范了工作程序,优化了便民举措,并强化了监督保障,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11 月,本市将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 法润津城暖民心”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擦亮“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