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售公告(第三批),本次配售项目为林语雅居,共有 2040 套房源,户型面积 85 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一卫)1824 套;户型面积 105 平方米左右(三室两厅两卫)216 套。配售对象为本市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申请家庭人口 1-3 人(含 3 人)的申购户型面积标准为 85 平方米;家庭人口 4 人及以上的可申购户型面积标准为 105 平方米。主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处级及以上级别、享受省人才安家补贴机制 E 类及以上人才,不受户型面积标准限制。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家庭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申请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3 日-2024 年 12 月 2 日,申请家庭需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长春房产超市 3 层(宽城区长白路 5 号长春站北站口西侧)。资格审核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2024 年 12 月 9 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公示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摇号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组织摇号,并邀请公证人员和申请家庭代表(随机抽取)等参加,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选房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配售单位将组织配售对象按选房顺序和准购户型进行选房,并签订认购协议、交纳定金,视为选房成功。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以配售单位通知为准。
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购买保障性住房满 5 年后,可申请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回购房屋;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 5 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销售价格并考虑折旧、利率等因素确定,回购价格不考虑购房家庭自行装修相关费用。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持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除购房按揭抵押外,保障性住房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购买保障性住房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减按 1%的税率征收)、物业维修资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持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等要件,按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签订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中标注明确的限制条件内容,在不动产证附记栏进行注记。
申请家庭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申购资格,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并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收取自交付之日起至退出之日期间的租金,该家庭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并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保障家庭有擅自转让、抵押保障性住房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保障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并收取擅自转让、抵押期间的租金,该家庭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并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431-88888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