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湘潭市安委办、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发布 2024 年第三批 6 起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例,通过集中曝光,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警示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这 6 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湘潭某公司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即开工建设,被处罚款 10 万元,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被处罚款 2 万元;湘乡市某加油站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被处罚款 10.5 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湖南某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被处罚款 10 万元,主要负责人同时被罚 2 万元;尹某某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被处罚款 10 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被处罚款 2.2 万元;湖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被处罚款 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