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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 日起房贷重定价日可与银行协商,存量房与增量房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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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08 1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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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贝壳财经讯,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 11 号规定,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记者梳理相关商业银行公告发现,11 月 1 日以后,新发放房贷借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重定价周期,存量房贷借款人也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

11 月 1 日起房贷重定价日可与银行协商,存量房与增量房政策一致

大多数银行提供的重定价周期共三个选项:三个月、半年、一年。重定价周期为三个月的,每年重定价 4 次;重定价周期为半年的,每年重定价 2 次;重定价周期为一年的,每年重定价 1 次。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银行规定,存量房贷借款人在整个贷款存续期内,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不能多次调整。

重定价周期是指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利率跟随定价基准调整的时间间隔。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会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所对应的数值。现在的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每年重定价一次,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 11 号取消对个人住房贷款重定价周期最短为 1 年的行政性限制。11 月 1 日即将到来,部分存量房贷借款人想要缩短重定价周期,尽快享受到 10 月 LPR 下调优惠红利。

编辑:潘亦纯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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