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和永春县人民法院分别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悬赏。
泉港区人民法院的悬赏公告显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获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 5%作为奖励。举报的财产必须具有可执行性,能够变现。举报时间为工作日 8:00-17:30。
永春县人民法院的悬赏公告也显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获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 5%作为奖励。举报的财产必须具有可执行性,能够变现。举报时间为工作日 8:00-17:30。
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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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淳淳
审核:张宗伟 陈林生